2022年是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更是建党101周年。“七一”前夕,金研所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一书,确保人手一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就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张栋主任强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动员全体金研人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全面把握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传承好家风,要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努力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我们梦想启航的地方。金研人要把爱家、爱所、爱国统一起来,把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当代律师肩负着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与责任,不仅要具备高超的法律技能,还需要有博大的视野和家国情怀,金研人共同创作的金研之歌——《家园》,是全国第一首律师事务所所歌,体现了金研人对律所的深厚感情、金研团体的凝聚力、金研人对事业的豪迈气概、对未来的美好憧憬,集中反映了金研人的精神面貌。金研人将用法律的温度和智慧托起家国情怀。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的专门立法。而家庭教育也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也将开启“依法带娃”的全新时代。这是在法律层面树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导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这部法律分为六章五十五条,分别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和社会对家庭教育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和规定,这也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我们要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要求,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在法治轨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一是突出“以德为先”的鲜明导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厚植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情怀,用好红色文化资源,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使素质教育的根本理念、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家庭得到落实。三是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方面的法定职责,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为家庭教育特别是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的家庭教育提供帮助。四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做好家校配合,形成社会协同、共同发力、全链条的工作机制。五是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拥护、践行这部法律,自觉承担各自应尽的职责。